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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国际治理,最佳路径是什么?
发表时间:2021-08-16 21:45
文章来源: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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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联合国召开WSIS(信息社会世界峰会)及创建IGF(互联网治理论坛)以来,联合国在全球互联网治理中不断拓展新的领域。准确把握和理解联合国框架下互联网治理的机制,对于探索我国参与的最佳路径具有重大的理论和现实意义,也是我国推进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建设、维护网络空间安全与发展必须高度关注的重大课题。
有很多研究和报道把主权国家主导的、通过联合国平台体现的互联网治理机制称为“多边”模式,把传统上由互联网技术和产业社群等私营部门主导的治理模式称为“多利益相关方(或简称多方)”模式,并将二者截然对立起来。这种看法是武断和片面的。
早在WGIG (联合国互联网治理工作组)向 WSIS 第二阶段(突尼斯)会议提交的报告中,就明确了互联网治理的定义、范畴和多利益相关方概念,其中有中国的参与和支持。WSIS的主要成果——IGF,在其组织原则中明确指出联合国和各国及各地区的 IGF 都遵循自下而上建立共识的过程及确保多利益相关方的参与。
2016年10月1日,IANA(互联网数字分配机构)监管权的顺利移交,进一步被国际社会认为是多利益相关方模式运用的典范。而在 ICANN(互联网名称与数字地址分配机构)、IETF(国际互联网工程任务组)等技术层面的互联网治理中,中国早已经学习、运用并为之作出贡献。
可以说,国际社会广泛参与的全球互联网治理在运用多利益相关方模式方面取得了成功,而中国已经在这一广泛的参与过程中成为多利益相关方模式的践行者。
不能把多方治理的原则理解为解决所有互联网治理问题的唯一标准模式。不同国家、不同地区面对的问题不同,治理选择的路径或方法也不同,必然会针对不同情况、不同环境、不同领域、不同层面,乃至不同文化和不同地域而调整各利益相关方承担的角色。
多利益相关方治理的精神及其基本原则并不会削弱政府在互联网治理中的地位和发挥的重要作用,特别是涉及公共政策、国家安全、国家主权离不开政府的决定性作用。
中国积极参与联合国体系下的全球互联网治理并不一定受限于思想观念或体制机制,但需把握层级性质,趋利避害,始终倡导多边与多方优势互补的治理模式,形成多元主体参与的联合国治理框架。
中国已经是网络大国,正在向网络强国迈进,中国在网络安全、信息安全、数字经济、内容治理、打击网络犯罪等领域,应承担起作为网络大国的责任,科学布局、积极参与、有的放矢,发出中国声音、贡献中国智慧。
前面的分析已经指出,全球关于互联网治理的平台和对话机制五花八门,各有侧重。即使是联合国框架下的网络空间治理机制,IGF 与UN-GGE(联合国信息安全政府专家组)乃至数字合作高级别小组在使命任务等方面也存在明显的区别。但整体而言,相比较技术社群平台,联合国的治理平台更多关注公共政策和社会问题,各国政府特别是发展中国家政府乐意在联合国平台上发挥更大的作用和影响力。围绕这一定位,中国需明确参与联合国治理机制要达到的核心目标。
2015年,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在第二届世界互联网大会的开幕式上发表主旨演讲,首次提出“构建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理念。2017年,在致第四届世界互联网大会的贺信中,习近平主席指出要“深化互联网和数字经济交流合作,让互联网发展成果更好造福世界各国人民”。2017年,外交部和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发布《网络空间国际合作战略》,以和平发展、合作共赢为主题,以构建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为目标,就推动网络空间国际交流合作首次全面系统地提出中国主张。
由此可见,中国将网络空间视为全球最重要的公共产品之一,中国有责任有义务发展好、运用好、治理好互联网,从而造福全人类。这一目标指向决定了中国参与联合国治理的路径必将是与全球各国一起寻找互联网治理的最大公约数,维护和平、增进互信、加强共治,共同打造一个更加生机勃勃的全球网络空间。
2020年11月22日至24日,2020年“互联网之光”博览会在浙江乌镇举行。传播君 李晗/摄
一是加强互联网国际治理理论研究与普及,以更高更系统的学术积累保证政策思考的可行性。
目前,国内互联网相关专业在科研院所广泛分布,社会和企事业单位多头设立,但大家共同的特点是,在国际治理上,过于关注物理层、技术层,而对应用层及其背后的上层建筑问题不够重视。
解决这一问题,需要壮大理论研究队伍,倡导学科交叉,推动理论技术融合,引入更多的政治、法律、文化研究力量,从更广泛的角度设置议题,实现对网络空间国际治理的全方位检视;并将研究成果与全领域相关方分享,缩小信息差距,统一基本认识。
二是理清政府、企业、社会和民间多元利益关切,兼顾多方诉求,关照政策敏感点,寻找最大公约数。
多年参与联合国网络治理议程的经验告诉我们,在网络安全与发展的各种诉求中,我们应在关注政治安全、政府需求的同时,以更开阔的视角进一步关注企业、社群,特别是在数字经济中占主体地位的互联网骨干企业,它们提供了大量就业、贡献了税收,具有互联网治理的直接诉求和强劲动力。
大学科研院所是技术创新的源头,对网络资源需求巨大,他们的安全与发展也应是我们关注的重中之重。
三是加强统筹协调,加强规律研究和趋势预判,把握全球网络空间安全和技术发展的态势,实现尽远预测,切实找准互联网国际治理的盲点、痛点,实现更精准的政策把脉。
近年来,互联网国际治理体系经过联合国体系和互联网社群体系,联合国框架下有GA(联合国大会)、UN-GGE、WSIS、IGF、ITU(国际电信联盟)等多种治理途径,中国广泛参与了各种平台治理实践,需要通过综合比较,找出内在规律,形成我们自己的结论性意见,作为未来中国方案的设计蓝本。
四是重视力量资源的整合,设定一以贯之、逻辑性更强的中方路线图,作为各类网络用户引领性的思维工具,实现对外交流中政策立场的协调有序。
每次参与联合国框架下治理平台的活动,我们都会派出不同的代表,讲出不同的建议,发出不同的倡议。为了切实提高中国声音的国际影响力,建议加强统筹协调,加强政策性顶层设计,定期和不定期相结合,召集国内参与国际治理的各个机构和智库开展专题研究。广泛听取各方情况反馈,梳理问题清单,设置阶段性议程,形成统一论述框架,建立前后衔接的人力配备和内容梯度,渐进有序地呈现中国方案。
在新的国际形势下,我国应在捍卫国家核心利益的前提下,争取广泛合作和更大战略空间。究竟以何种方式行动、形成何种表达、实现何种利益,确实关乎成败,值得深入研究。
事实证明,以简单对立的方式直接提出相反诉求或另起炉灶,很难获得实质效果;而换一个角度,重视以交朋友的方式提出包容性、建设性的合作发展倡议,用自身的实际行动带来感召,更有利于塑造我国成熟负责任的大国形象。
一是以建设者的姿态提供公共产品,提高贡献度,实现真正的影响力。
参与全球治理的方法,不仅要关心话语权,更要比贡献度。中国为全球提供的公共产品可以是治理理念、实践经验、技术标准等。参与互联网治理需要奉献精神,为世界积极提供解决方案和制度建设的创新,以建设者的姿态才能获得更大朋友圈。
二是根据国际社会主流态度,政策立场充分展现合作诚意,为大国合作留有足够空间。
建立中美之间网络空间互信与合作十分重要,作为快速发展中的大国,我们对网络的需求十分迫切,用好现有机制是当务之急。对于美国等国家提出的一些规则和倡议,只要总体上对我们的发展有利,就值得用建设性态度给予回应。看清长远利益再做出政策取舍更为理性,做一个善于倾听、愿意合作的参与方,给自己留出足够的进退空间和回旋余地。
三是巩固既有平台优势,拓展新兴平台。
一方面应该继续加强联合国平台和组织的参与,发挥既有的渠道优势;另一方面要密切跟进、积极拓展新兴平台,比如积极参与 IGF、数字合作高级别小组、网络犯罪政府专家组、联合国秘书长技术特使,积极搭建新的对话和政策治理平台。
四是国内多元力量对接联合国平台,建立更广泛深入的合作机制。
整合国内政府和民间资源,有效对接联合国框架下的平台,比如新成立的中国 IGF 平台与 IGF、数字合作高级别小组、教科文组织等互联网治理平台加强交流,形成合作。
另外,充分发挥“一带一路”倡议优势,注重互联网基础设施能力对外输出,主动对接联合国2030可持续发展计划,与联合国相关平台形成合作机制。